三问万科精装房咋过质量关?(3)
三问:
管理应该咋完善?
编辑:有人提出,有些精装房屋质量出现问题的原因是监管验收不严。有些甚至根本就没有监管验收环节。在这些方面,还有哪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孙克放:在我国很多城市和地方,精装修房屋都会在监管验收后才交付业主。但是对于房屋装修验收我国现在采取的是备案制。也就是说,在交房前,由开发商对于装修质量进行验收,验收的结果交政府部门备案。
由于政府的验收能力有限,环节由开发商完成,加上政府部门对房屋质量进行抽检,是可以保障装修质量的。但现有机制中,由于缺乏消费者参与,缺乏第三方参与,可能会引起一些公众质疑。在出现质量问题后,也容易引起消费者和开发商之间的纠纷。
在采取备案制房屋装修验收的国家中,有一种做法是:在进行房地产开发前,强制开发商对装修材料、装修质量进行投保。这样,当装修质量不佳,引起消费者损失时,房地产开发商和消费者承担的风险都会小一些。就算开发商破产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还是能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
王炜:推广精装修少不了政策的支持。除了政策支持以外,在操作层面,还应对精装修写入购房合同加以规范。同时,对房屋验收的标准也应相应提高。如对精装房的装修,应加入空气质量检测、水电路隐蔽工程验收等,这些现在还比较滞后。随着近年来精装修商品房市场的繁荣,目前的相关标准,显然已经落后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必须与时俱进了。
编辑:有些开发商为了吸引消费者购买,会在装修合同中承诺每平方米房屋装修的价值,这本是好事。可是不少消费者在看到成品房以后,认为房屋装修的价值和开发商承诺的价值有出入,也因此产生了一些纠纷。怎样才能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
孙克放:精装房的装修成本和承诺价值之间,肯定是会有一些差距的。这就好比批发和零售的区别。有些房屋承诺装修价值3000元,是参照个人装修的成本而定的,并非开发商装修的真正价格。只要开发商能使用承诺过的装修材料,完成质量合格的房屋,就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有的开发商会在合同中提到“开发商可以同等价值的材料替代承诺材料。”这就可能造成偷换概念,引起人为的以次充好,严重的甚至造成对消费者的欺诈。对这些行为,应该通过法律手段加大惩处力度,防止因企业不诚信而造成的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