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放宽住房补贴准入门槛 详解申请方法
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3月1日起,本市将进一步放宽住房保障“三种补贴”准入条件,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标准上调20%。政策调整后,预计全年可新增“三种补贴”家庭1万户。上周,本报刊发了政策调整的内容。昨天,市国土房管局针对新政中市民关心的十一个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如何申请补贴资格
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要件原件及复印件:1.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2.家庭户口簿;3.家庭成员上年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定期补助领取证》、《定期抚恤人员证》、《特困救助卡》等相关证件;4.现住房有关材料;5.其他须提供的相应证明。
咨询具体政策和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可登录天津住房保障网(www.tjfgnet.gov.cn)或拨打政策咨询电话23394500、23316187。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
哪些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
具有本市市内六区非农业常住户籍、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的两人(含)以上的五类家庭,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
(一)市内六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或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待遇,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含)平方米的家庭。(二)市内六区享受民政部门特困救助一年以上、符合“孤老、大病、四级以上(含)残疾”认定条件、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含)平方米的家庭。(三)市内六区重残或双残家庭中上年人均月收入在800元(含)以下、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含)平方米的家庭。(四)市内六区市级以上(保持荣誉)劳动模范,上年年收入低于4.5(含)万元、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含)平方米的家庭。(五)市内六区不享受政府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遗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以下简称“三属”),上年年收入低于4.5(含)万元、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含)平方米的家庭。
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条件家庭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自行负担多少租金?
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条件的承租家庭,其自行负担的租金标准为平均每月每平方米1元。所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与承租家庭自行负担租金的差额部分,由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给予租金补贴。